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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动态

我国租车市场鱼龙混杂:入行门槛低缺统一规范

发布日期:2012-10-11 10:02 浏览次数:
 租车业的蓬勃发展并没有等来应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在中国的租车业市场中,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使得租车公司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整个行业的发展处于鱼龙混杂的状态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9月26日,在山东工作的白领吴兵(化名)打通了租车公司的电话,咨询后他发现,不光租车价格涨了,自己之前看中的一款经济型轿车已经预定没了。

  自今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后,租车市场中预约国庆期间车辆的订单就大幅增多,不少车行的租车率都已达到七成以上。

  然而,在兴旺表象的背后,很多租用汽车的消费者的纠纷却无法合理解决。相关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伴随租车业务蓬勃发展而涌现的侵权、诈骗等种种问题,汽车租赁行业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法律规范的“软肋”也暴露了出来。

  租车业水涨船高

  山东的一位消费者表示,当国家推出了国庆高速公路免费政策,他就跟几个好友定下了国庆自驾出游的计划,并订好了车。

  对于大部分都市居民而言,500公里至1000公里一般是他们在节假日会选择的自驾游行程。按照高速公路通行费每公里0.6元至0.8元的收费标准,那么将节省下300元至800元左右的通行费。

  据业内人士介绍,与之前租车繁琐的手续相比,如今在网上下单或者电话预约租车,仅需提供身份证,花费半小时办理手续就可以。

  一嗨租车公关总监邵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2010年开始,长假期间的租车热度越来越高,长假前的预订峰值时间也在逐年提前,高峰期的时间区间也在渐渐拉长。

  汽车租赁市场火爆的同时,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涨价似乎已经成为整个租车行业的共识。

  邵巍介绍说,今年国庆期间的热门车型价格相较去年同期就目前数据来看,有所上涨,涨幅在10%至20%左右。在一嗨的价格体系中,地区、车型、预订率三个数值会影响到租车价格。一般情况下,周末比周中价格上浮10%至30%,重点节假日价格会比周末再上浮10%至30%左右。

  除了价格大幅上涨之外,租车的限制也增多了。租车公司在长假期间增设一些附加条款,不仅改变了合同短租情况,还加大了对不能按时还车的罚金力度,部分车行还取消了异地还车的服务。

  记者在德兴租车网上看到了该公司对于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的租车门槛的规定:最短租期为4天。而一嗨租车在车辆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也倾向于将车辆资源留给长租客户,并将最短租期规定为5天。

  租车公司无奈之举

  除此以外,各大租车公司的附加条款还包括:长假期间,客户若提前还车,租金仍需按原定租期收取;客户如取消国庆期间订单,要加收手续费;如果不能按时交付所租车辆,需要缴纳比平日更多的罚金。

  不过,这种严格的规定却并不是双向的。有不少网友反映,虽然在租车网站上下单成功,到了门店却有可能取不到车,使得休假安排不得不临时改变,而且租车公司除了退还订金外,没有其他形式的赔偿。

  此外,以往租车的一些消费者还遭遇过租车押金被扣的情况,还有一些私家车主将自家的车租给租车公司运营,由于租来的车从事租赁营运后,保险性质随之改变。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投保责任,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一方面消费者遭遇了纠纷无法合理解决;另一方面汽车租赁公司也面临着很高的经营风险。“我们的生意也不好做。”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表示,想要开汽车租赁公司,前期就需要投入不少资金。还要给汽车办证、办保险,做养护。“弄不好,很容易亏本。”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有些租车人酒后驾驶,出了事故之后就脚底抹油溜走,把烂摊子甩给公司。甚至还有外地人以租车为名,交纳押金后把汽车开到外地的二手车市场卖掉。因为交易不是发生在本地,所以公司跨市甚至跨省维权的成本也非常高。“不用太多,一家小公司遇到几件这样的事情,就离破产倒闭不远了。”

  设置租车限制一定程度上是为了规避风险,一嗨租车CEO章瑞平曾表示,一嗨与德兴等汽车租赁企业已经将程序最简化,但对比国外领先的租赁公司来说手续还是显得比较繁琐,并且车辆被骗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租车市场缺乏统一规范

  山东市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董来超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汽车租赁行业入行门槛低,导致企业蜂拥而至,整个市场鱼龙混杂。而其中的问题和缺少专门的政策和立法密切相关。

  1997年颁布的《汽车租赁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曾提及,“汽车租赁为实物租赁”;1998年交通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又下了一个更严格的定义,“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更明确了交通主管部门是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部门,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汽车租赁实施行业管理。

  2004年出台的《道路运输条例》并未把汽车租赁管理纳入其中,使得交通部门无法对汽车租赁业进行管理,此后汽车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主要由工商部门把关。而从事客运的公司必须申请经营许可证。

  2007年,《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被交通部宣布废止,从此汽车租赁行业没有了专门的法规约束

  董来超特别提到,由于缺乏相应规范,导致各地租车公司合同版本不一、格式不规范,价格亦是多种多样。租车公司为车辆上的保险也不同,导致纠纷频频。“还有很多租车公司提供的代驾业务,到现在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董来超说。

  在没有市场准入标准、没有管理和监督的状态下,汽车租赁市场进入无序状态。

  有业内人士认为,汽车租赁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尚未成熟。在国外,汽车租赁是一座桥,一头连着新车市场,一头连着二手车市场。租赁公司和汽车生产厂家之间签订回购合同,租赁公司购得新车,使用一两年后再退回给厂商,厂商把回购来的车拿到二手车市场上销售。厂家通过与租赁公司的联手来保持其市场占有率,租赁公司也始终将新车租赁给大众,由此形成良性循环。如赫兹公司,其背后是福特、马自达、尼桑、丰田等汽车厂商组成的坚强后盾。而在中国,租赁公司的旧车只能亏本卖到二手车市场,而买车完全靠自有资金。这必然导致成本加大,利润降低,增加了企业扩展规模的难度,减弱了企业发展的后劲。

  当谈及如何才能破解汽车租赁行业目前面临的尴尬局面时,邵巍表示,他们期望能早日出台国家统一的法规,来促进和规范租车业的发展来满足越来越多的高端个性定制化的租车需求。

  董来超表示,要从根源上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发展,国家应尽快制定符合汽车租赁业特点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汽车租赁行业的主体,对租赁汽车的管理、交费、保险、抵押、转让等进行规定,使职能部门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鉴于汽车租赁业背后潜伏的多种风险,立法中还应当规范汽车租赁合同,以必备条款或是合同范本等方式对汽车租赁法律关系进行规范,以保护行业发展和汽车租赁公司、承租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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