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民警拦下驾驶员吴某,其承认自己驾驶的车是租赁公司租来。2月底,男子陈某和吴某一同来到某车辆租赁公司,陈某称自己需要一辆SUV,租期半个月。双方谈好价格后便签订了半个月的租赁合同,租金一天300元,共计4500元。一切手续办好后,陈某与吴某开车离开。但过了大半个月,仍未见陈某前来还车,多次打其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车行通过GPS定位系统终于追踪到该车下落并一路跟踪确认后报警。
吴某坦言陈某欠了自己一笔钱,而自己出差要用车,陈某帮自己租了半个月的车来抵债。但吴某开了半个月后觉得车子很顺手,想着能拖则拖一直未归还。
经调解,双方决定自行协商解决此事。民警告知此事属合同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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