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出行模式可分为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和自己驾驶汽车,前者的优势是效率高,劣势是不能满足门到门的个性化高端需求,后者则相反。从提高资源利用率考虑,交通模式倾向于尽可能地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但自驾出行的便捷和高质量仍是这个转变过程中的阻力之一。
由此,服务于实现人的空间位移这一终极目标,并最大限度地结合公共交通与自驾出行优势的交通服务出现了。正如《2012年毕马威全球汽车业高管人员调查》报告前言的第一段描绘的那样:“她开车到车站,乘火车到机场,登机,一切都环环相扣,因为这个旅程的每个环节都已通过单一‘交通服务供应商’预订和付款。到达目的地后,她乘坐另一辆共享汽车(注:一种以短期、自助为特征的汽车租赁业务模式)继续旅程……”汽车租赁因适合个性化交通需求和相对高效率的特点,是实现最优化交通服务的关键环节,其前景广阔。
同租赁业一样,汽车租赁分为以获得租赁车辆使用功能为目的租赁服务(主要为短期租赁,也包括长期租赁)和以获得租赁车辆所有权为目的融资租赁两种业务模式。与之对应,汽车租赁企业也有明显的分工,比如国际知名的汽车租赁巨头企业号、赫兹、安飞士的业务是汽车租赁服务,法兴融资租赁、法巴安诺、欧力士的业务是汽车融资租赁。近年,上述两类业务的界限逐步模糊,出现混业经营的趋势,主要是汽车融资租赁企业减少融资租赁的业务特征,扩大服务内容,向汽车租赁服务靠拢。这一趋势的直接成因有三:一是汽车作为资产的要素的减少,将汽车列为资产的需求下降;二是从融资成本——利率看,融资租赁高于贷款、按揭,融资租赁企业需靠服务与金融机构争夺客户;三是融资租赁在财务方面相对贷款的优势丧失。国际会计准则将于2016年或2017年进行修改,除短期租赁外,其余所有租赁资产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届时,融资租赁表外融资、优化财务报表功能不复存在。
有鉴于此,融资租赁逐步推出经营性租赁(operating lease)、车队管理(fleet management)等业务创新,这些新业务的共同特点是:客户不再谋求获得租赁车辆所有权,也不承担残值风险;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包括车辆更新和调度、驾驶员管理等以确保客户获得车辆使用功能为核心的服务。2012年毕马威调查的重要结论之一——“当交通服务成为商品,人们将从购买汽车转向使用汽车”,就是这一变化的最好注解。
中国汽车租赁尚处于未成熟的阶段,汽车租赁的两种业务形式比较清晰。但正如中国其他行业一样,汽车租赁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理念的能力强,有创新,发展快。最近德兴租车推出的“企业云”的产品,包括了短租自驾、短租代驾、长租、融资租赁、车队管理等多项服务内容,正是交通服务概念在汽车租赁业务上的体现,也是汽车租赁业务融合趋势的体现,而像德兴租车等这样有良好服务网络基础的汽车租赁服务企业扩容汽车融资业务应当更有优势。汽车融资租赁企业与汽车租赁服务企业合作,发挥各自融资和服务的优势,也许是另一途径。
当前,汽车租赁存在行业管理政策与被管理对象属性不匹配的问题,比如租赁汽车划为营运车,融资租赁企业被要求有门店和停车场等;也存在由汽车租赁服务衍生的新型道路客运与传统道路客运协调问题,如短租代驾。2011年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汽车租赁是“交通运输服务业”,这说明对行业管理问题的根源——汽车租赁属性已有客观的认识。汽车租赁的快速发展突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迫切性,应当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对待汽车租赁,制定符合汽车租赁属性的行业管理政策,在中国汽车租赁快速发展之际,为其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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