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费者对于汽车租赁的需求不断加大,尤其是在节假日前夕,不少汽车租赁公司都会出现车辆预订告罄的情况。不过,记者近日却发现,在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的车辆中,有一部分来自私家车挂靠,并无营运资格。虽然将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对于私家车车主、汽车租赁公司双方都有利可图,同时还满足了市民的租车需求,看起来是一桩多赢的买卖,但在这三方互利的背后,却有着极大的隐患。
现状:为赚外快私车挂靠
记者先后拨打了5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电话,称有一辆别克君威轿车想挂靠出租。在5家公司中,有3家明确向记者表示“不接受私家车挂靠”,其余2家则对记者的咨询很感兴趣,详细询问记者车辆的型号、新旧程度等。
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以别克君威轿车举例靠挂的好处:按日租算,车主1天可拿400元的车费,一个月“出车”两三次就基本可以养车。
有如此好的赚钱机会,使不少车主纷纷打起“私车出租”的主意。“通过短期出租赚外快,起码能把油钱赚回来。”有私车出租意愿的赵先生此前也曾和汽车租赁公司进行过咨询,每月不菲的“额外收入”,显然让他非常心动。
同时,记者也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处获悉,汽车租赁公司之所以接受私家车挂靠,是由于汽车租赁本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低回报的行业,租赁公司的车辆属营运车辆,需要缴纳各种交通规费,且报废年限为8年。同时,买车成本太高,各种档次、型号的车辆都要具备。因此,一些私人注册的、规模较小的租赁公司便会同意私家车挂靠,这不仅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还可以扩大自己的营业能力,且从中抽取提成,相当于是一桩“无本生意”。
隐患:难获正常保险赔付
根据相关规定,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的私家车如果没有办理营运手续,却提供了营运性服务进行牟利,从性质上看是自用车辆变为营运车辆,属于非法营运。一旦发生事故或丢失,涉及到车主、经营方、保险公司等多方利益,极易引起纠纷,会给车辆的保险赔付带来很大的麻烦。
据了解,目前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租赁公司一般会要求租车人及时报警并与租赁公司联系,由汽车租赁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再由保险公司派定审员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通常情况下,针对租赁车辆的保险赔付速度相对较慢,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势必需要提前垫付维修费或医疗费用,待保险公司赔偿金到位后,如损失在赔偿金以外,租车人则必须承担赔偿金以外的部分。
然而,如果是挂靠在租赁公司的私家车,一旦发生事故,租车人和租赁公司将可能出现不愿垫付的情况,而这时私家车主将不得不承担起这部分费用。“如果找不到事故责任人,或者租车人不愿垫付,租赁公司鉴于车辆属于挂靠形式也不愿管的时候,就只能找到车辆的所有人。这时,对于车主来说就非常麻烦了。”巴士汽车租赁公司安全车管部陈经理对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很可能会压低赔付金额,甚至在查出私家车乃非法营运性质后拒绝为车主理赔,这时车主所需要承担的费用将远远大于租车所获得的收益。
律师表示,私家车一旦挂靠租赁公司,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变成了营运性车辆,这使车辆的风险陡然增加,因为营运性车辆的保费与私家车的保费相比更高,车主如果没有提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签订保单并增加保费,那么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即便私家车原来投保“全险”,保险公司依然会拒赔,车主只能与汽车租赁公司协商解决。
源头:监管难造成多漏洞
按照规定,济南交通局对从事租赁的车辆每年发放限量的“Y”字号租赁专用牌照。但由于政府发放的专用牌照数远远小于市场需求,因此在汽车租赁公司中的确存在一些社会牌照车辆。全国汽车租赁工作委员会副会长方仲持坦言,包括一些正规企业为生存发展,也会通过一定途径收纳社会牌照车辆来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这是行业里的公开秘密。
然而,据记者了解,尽管社会牌照车挂靠租赁公司的做法,是一种变相的非法营运,但在查处的具体操作方面很难取证处罚。
“私家车主没有直接参与载客运营,运营费用的收取也是事后进行,目前尚未有相关法规对这种现象进行约束。”陈经理透露,目前济南在运管处登记备案的、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接近4000家,但实际经营这项业务的公司大于这个数字,其中就有不少私人注册、规模较小的“小作坊”。他们通过私车挂靠的方式使得车辆租赁价格上更优惠,于是一些企业和个人更愿意租赁价格低的车辆,扰乱了汽车租赁市场正常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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